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规模最大、专业最齐全的省级公办艺术类院校。
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建有郑东校区、文化路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教学资源丰富,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中既有著名表演艺术家,又有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校设置戏曲、戏剧、舞蹈、音乐、美术等14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56个专科专业。学校拥有音乐厅、演艺厅、演播厅、排练厅、琴房、练功房、智慧教室、各类剧场、专业实训室、报告厅、运动场等教学与专业实践设施。
学校为文旅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参与院校,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传统音乐)研究基地承接单位,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群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教学团队获批河南省“黄大年”式教学团队,音乐表演专业是河南省特色骨干专业,建设有河南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省级一流核心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3门。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著名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任学校校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刘忠河、王惠、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著名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等曾就读于我校,为推动区域文化艺术振兴和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中专教学部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教学部以小学、初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按专业培养方向开设专业学习课程,文化教学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学课程标准,使用普通中学教材。致力于为高等艺术院校培养输送有一定文化底蕴,在专业上“可持续发展”的艺术表演人才,每年均有毕业生考入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知名高校。
中专教学部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从事艺术表演、群众文化指导、文化艺术培训、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近年来,师生参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文明风采大赛、河南省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演活动、全国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全国少儿曲艺展演活动、国际器乐大赛获得多个奖项。
三、专业介绍
(一)戏曲表演
该专业是我校历史最悠久的专业,是学校的特色品牌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为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著名艺术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全国戏曲艺术教育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师生参加黄河戏剧节、河南省青年演员大赛、第八届中国校园戏剧节、河南省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河南省文明风采大赛、“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演活动、全国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获得多个奖项。
戏曲表演专业招收:六年制中专(招收小学毕业生)。
(二)戏曲音乐
本专业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戏曲伴奏、民族乐器演奏、群众文化指导、文化艺术培训、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技能型人才,为河南省各大院团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戏曲伴奏人才。
戏曲音乐专业招收:六年制中专(招收小学毕业生)。
(三)曲艺表演
该专业是我校新开设的特色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曲艺表演综合实践能力为宗旨,培养高素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与现代表演艺术综合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聘请在业界颇具影响力的曲艺表演艺术家、曲艺表演传承人及基层文艺工作者等讲授专业课程,让学生较好地掌握相声、评书、戏剧、影视表演、曲艺理论、曲艺创作等多方面技能,教学特色鲜明。
曲艺表演专业招收:三年制中专(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为河南省特色骨干专业,主要采取“专业学习和艺术观摩结合,课堂教学和舞台实践相融”的教学模式,面向音乐表演行业培养从事演艺、基础宣教、音乐机构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所培养学生曾多次在国内、省内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中央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国内著名艺术大学输送了了大批优秀学生,为河南省各级院团培养了大量优秀器乐表演艺术人才。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收:三年制中专(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不招收以下专业方向:架子鼓、电吉他、电贝司。
(五)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
该专业是学校开办最早的专业之一,师资力量雄厚,整体教学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为北京舞蹈学院等知名艺术大学输送了很多优秀的毕业生。在“桃李杯”等国内外大型舞蹈比赛中屡获佳绩,荣获全国CEFA艺术职业教育舞蹈教学成果“十佳展演奖”,2023年舞蹈作品“我的家乡我的河”为河南入选全国“荷花奖”终评的唯一作品。
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招收:六年制中专(招收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 类别 |
学制 |
招生 计划 |
所属二 级学院 |
招生 对象 |
招生年龄 |
戏曲表演 |
中专 |
6年 |
100 |
中专教学部 |
小学毕业生 |
2011.9.1-2013.8.31 |
戏曲音乐 |
中专 |
6年 |
30 |
中专教学部 |
小学毕业生 |
2011.9.1-2013.8.31 |
曲艺表演 |
中专 |
3年 |
20 |
中专教学部 |
初中应届毕业生 |
2009.9.1-2010.8.31 |
音乐表演(器乐) |
中专 |
3年 |
30 |
中专教学部 |
初中应届毕业生 |
2009.9.1-2010.8.31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中专 |
6年 |
24 |
中专教学部 |
小学毕业生 |
2011.9.1-2013.8.31 |
备注:1.我校只招收河南省内考生,学费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
2.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戏曲表演专业男女各招收50人。
3.以上招生专业有其专业特殊性,心脏、关节、脊椎脊柱、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理方面等存在问题的考生不得报考。如在校学习、实践中出现受伤情况,由学校第一时间送医治疗,费用报销按照医保规定执行。家长不得向学校提出其他诉求。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自己所学专业。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有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
3.报考六年制专业和三年制专业入学报到时须分别提供小学毕业证和初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不得报考。
六、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6月3日--6月22日
报名网址: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zs.hnys.edu.cn)。考生在系统首页登录界面填入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即可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后,填入准确的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然后保存信息。系统显示“保存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于6月26日--28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zs.hnys.edu.cn)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
2.考生资料提交
参加我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上交如下资料,所有资料须一次性交齐,资料提交不全者,不予确认,逾期不予补交。
(1)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或当前就读学校证明一份,格式如下:
证 明
兹证明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系*****学校*年级学生,该生将于2025年**月毕业,符合毕业条件。
XXX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2)考生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无身份证的考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只提供户口本首页(有公安局章)和考生本人页,须将两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以上资料在考试当天提交给学校中专教学部,提供虚假资料者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学校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1.文化课考试:6月28日9:30--11:00
文化课考试由我校自主组织。三年制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满分200分,考试范围为人教版7-9年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六年制考语文、数学两门,满分200分,考试范围为人教版5-6年级教学内容。
考试文具自带。
2.专业课考试:6月28日13:30开始
考试形式:面试。分值:200分。
(1)戏曲表演专业:唱腔、基功、武功、身段、把子、剧目片段。
(2)戏曲音乐专业:器乐演奏、听音、视唱。
(3)曲艺表演专业:演唱(歌曲、戏曲、河南坠子、大调曲子均可),演奏(坠琴、曲胡、扬琴、古筝、二胡均可)内容自定;听音视唱,不带升降号,听单音、音程、节奏,唱简谱或线谱自选。
(4)音乐表演(器乐)专业:乐器演奏、试奏、听音、视唱。
(5)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形体、基本素质、自选舞蹈表演、动作模仿、节奏。
注:专业课考试所需道具除钢琴外均由考生自备。
八、录取规则
1.根据专业特点、考生情况和实际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对双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专业计划数录满为止。遇专业成绩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2.拟录取名单须经我校招生就业处审议通过,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官网公示;考生资料真实、齐全,方可正式录取。在招生考试及入学报到时如发现有相关证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免学费: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能提供当地户籍证明并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十、关于试读制
本次招生的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对一年内多次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者,如:校园霸凌、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饮酒吸烟、无故旷课累计超60学时、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打卡等情况的,取消其继续就读资格,同时给予学生退学处理。学生档案、学籍将退回所属原地市,由家长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使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
十一、招生咨询
学校官网:https://www.hnys.edu.cn 邮编:451460
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zs.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 60915003
中专教学部电话:0371-6086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