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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

发布人:      时间: 2020-12-25       浏览次数: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

 

按照《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对象: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20年12月27日发布至学校网站主页。

2.时间:2020年12月30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

3.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4.材料: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自己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的毕业生需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需携带现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报考音乐与舞蹈(声乐)岗位的人员,有学习经历的需提供其戏曲、曲艺学习的毕业证书,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报考者毕业证上只显示一级学科不显示学校招聘岗位时限定的方向,国内毕业生请提供成绩单、毕业院校的证明和相关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人员判定。国外毕业生请提供成绩单、毕业论文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翻译文件等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人员判定。以上材料现场审核退回后原件,留1套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复印件。

5.现场确认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代报。若在规定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办任何辅导班。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考场安排请按指示牌查看入场。

3.笔试须知

1)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半小时凭身份证、招聘通知单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以后不得入场,中途不得离场。

2)考试入座后,需将身份证、招聘通知单、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

3)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必须设置为关闭状态)等应主动放置于考场指定区域,并对所带物品自行负责。

4)必须用黑色签字笔答卷,试卷分发后,如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5)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取消考试成绩。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七日内在学校网站主页公布笔试成绩。

三、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 应聘人员须在进入校园前申领“郑州健康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
     (二)进入校园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健康码、扫行程码进入校园。“郑州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显示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园。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按照郑州市疫情防控规定处理。
    (三)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者和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进入校园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郑州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郑州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需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出示解除隔离证明且持郑州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3、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进入校园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进入校园。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考试。
     (四)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验证、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如在进入校园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工作人员报告。
     (五)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进入校园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应聘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学校新校区仅西门开放,请应聘人员持公开招聘通知单从西门步行进入校园,随行车辆及人员不允许进入校园。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